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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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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1年4月2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宋,南昌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一、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要素有哪些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招标文件作为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内容,应根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不同而异。工程项目全过程总招标,同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分别招标,其特点性质都是截然不同的,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别提出不同内容要求。

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在建设工程中变更和索赔是不可避免的,工程一旦变更对工程建设的经济、质量及施工进度都存在不同的影响,其中变更和索赔的是否成功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延滞情况和成本控制。来看下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变更的程序 必须得到工程师的指令。 如果是口头的,则两日内承包商提交相同意思的书面指令让工程师确认。且两日内工程师必须做出答复,否则将视为同意。

1.如果工程师在做出变更前,要求承包商提交一份建议书:

将要实施的工作更改的说明书以及该工作实施的进度计划,

承包商依据对该更改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作出任何必要修改的建议书,以及调整。

承包商对变更估价的建议书。

2.工程师在接到上述建议后,应尽快予以答复,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在等待答复期间,承包商不应延误任何工作。

3.工程师应向承包商发出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令,并要求其记录费用,承包商应确认收到该指示。每一项变更应依据合同款进行估价,除非工程师依据合同款另外作出指示或批准。

二、索赔的程序

1.如果承包商根据本合同条件的任何条款或参照合同的其他规定,认为他有权获得任何竣工时间的延长和任何附加款项,他应通知工程师,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该通知应尽快发出,并应不迟于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这种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

2.如果承包商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竣工时间将不被延长,承包商将无权得到附加款项,并且雇主将被解除有关索赔的一切。否则本款以下规定应适用。

3.承包商还应提交一切与此类事件或情况有关的任何其他通知,以及索赔的详细证明报告。 4)承包商应在现场或工程师可接受的另一地点保持用以证明任何索赔可能需要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根据本款发出的上述通知后,在不必事先承认雇主的情况下,监督此类记录的进行,并可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同期记录。承包商应允许工程师审查所有此类记录,并应向工程师提供复印件。

4.承包商应在现场或工程师可接受的另一地点保持用以证明任何索赔可能需要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根据本款发出的上述通知后,在不必事先承认雇主的情况下,监督此类记录的进行,并可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同期记录。承包商应允许工程师审查所有此类记录,并应向工程师提供复印件

5.在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之日起42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且由工程师批准的此类其他时间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足够详细的索赔,包括一份完整的证明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的依据以及索赔的工期和索赔的金额。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具有连续影响:

该全面详细的索赔应被认为是临时的;

承包商应该按月提交进一步的临时索赔,说明累计索赔工期和索赔款额,以及工程师可能合理要求的此类进一步的详细报告;

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应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6)在收到索赔报告或该索赔的任何进一步的详细证明报告后42天内,工程师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不批准时要给予详细的评价。他可能会要求任何必要的进一步的详细报告,但他应在这段时间内就索赔的原则作出反应。

7)每一份支付证明应将根据相关合同条款应支付并已被合理证实的此类索赔金额纳入其中。如果承包商提供的详细报告不足以证明全部的索赔,则承包商仅有权得到已被证实的那部分索赔。

8)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款决定,表示同意或作出决定:并根据合同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延长竣工时间,根据合同承包商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

9)除本款的规定外,还有许多其他条款适用于索赔。如果承包商未能遵循本款或其他有关索赔的条款的规定,则在决定竣工时间的延长和额外款项时,要考虑这种未遵循已妨碍或影响索赔调查的程度,除非根据本款第二段该索赔已被排除

在这个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程序中,更多的是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共同协议,除大陪分的必备协调外还可以根据工程情况变更而异。当然,如果在协议不成功的情况下是可以移交相关司法,交由司法法律来判断,怎样合情合法,履行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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