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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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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作投标书是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招投前资格审查查什么?

添加时间:2021年4月4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宋,南昌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制作投标书是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投标文件即投标书是评标的主要依据,是事关投标者能否中标的关键。在各行各业都存在投标的问题。在实务中,投标文件引起的纠纷也不显见。本文综合一些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方面的纠纷,就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作相应的介绍。

1、“投标须知”莫弄错

“投标须知”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全面、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可以说是投标书的“五脏”。因此,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必须对“招标须知”进行反复学习、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否则弄得不好,就会将“招标须知”理解错,导致投标书成为废标。

实例1:某“招标须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近3年开发基于Websphete、Oracie大型数据率的成功交易业务记录,而某投标者将“近3年”,理解为“近年”。将“成功交易业务记录”理解为“内部机构成功开发记录”,以致于使形成的投标书违背了“招标须知”,成为废纸一张。

2、“实质要求”莫遗漏

《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者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一条实质性要求遗漏,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

实例2:某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者须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若投标者遗漏了对“招标货物有经营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该货物的经营许可证”这一要求做出的响应;投标者在投标书中遗漏了对“投标人必须取得对所投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文件”这一要求做出的响应,则投标者E和投标者F,都将因“遗漏”而被淘汰。

3、“重要部分”莫忽视

“标函”、“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都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也是体现投标者是否具有竞争实力的具体表现。倘若投标者对这些“重要部分”不重视,不进行认真、详尽、完美的表述,就会使投标者在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等方面失分,以致最后落榜。

实例3:投标者不重视写好“标函”,则就会在“标函”中不能全面反映本公司的“身价”,不能充分表述本公司的业绩,甚至将获得的重要奖项,承建的大型重要项目等在“标函”中没有详细说明,从而不能完全表达本公司对此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和诚意。

实例4:一些|考试|大|投标者对“技术措施”不重视,忽视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和拟用于本项目精良设备名称的详细介绍,以致在这些方面得分不高而出局。

4、“细小项目”莫大意

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很细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这些细小项目主要是:

1.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封记的;

2.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授权书放在投标书中;

3.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

4.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

5.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

6.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漏项等;

7.投标书字迹不端正,无法辨认的;

8.投标书装订不整齐,或投标书上没有目录、页码,或文件资料装订前后颠倒的等

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投标人在制作投标书应注意的问题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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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前资格审查查什么?

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是为了能够摸清投标企业是否符合工程条件,那么资格审查查什么呢本文就将资格审查查什么做好梳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标中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的性质和类别不同,会有不同的要求,一般资质要求的内容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注册资金

3、如果是货物招标:要求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等;

如果是工程施工招标:则要求企业有相关的施工承包资质。

4、财务状况;

5、类似项目业绩;

6、企业信誉;

7、如果是工程招标,还要求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以及可以投入的设备能力

8、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主要步骤:

一、确定资格审查办法,即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 一般采用合格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二、制定审查标准;

三、进入具体审查程序:资格审查委员会应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和澄清,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四、得出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一般程序:

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2、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的因素主要有:投标资格申请人名称、申请函签字盖章、申请文件格式、联合体申请人等内容。

3、详细审查:

以下内容,按照招标类别和要求分别选择: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生产许可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3C”认证;

4、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6、财务状况;财务指标和资信

7、类似项目业绩经验;

8、信誉;履约信誉记录

9、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

10、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和协议;

五、澄清

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澄清,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澄清采用书面形式,范围仅限于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限于细节和完整性,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标准文件》,要求澄清可以多个轮次。

六、评审

合格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评审。

有限数量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方法和数量评审和排序。

七、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向招标人提交资格评审报告。

八、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资格复核要求,就可以进行投标,希望的整理会对大家有用,欢迎大家浏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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