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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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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预防工程合同的风险 最新工程合伙协议范本

添加时间:2021年4月4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宋,南昌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怎么预防工程合同的风险

  怎么预防工程合同的风险预防工程合同的风险可以从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了解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相互关系和关注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等方面把握,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

  一、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项目经理在项目跟踪阶段和资格预审阶段,就应该对发包人主体资格及履约信用进行调查,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避免企业为该项目进行不必要的投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了解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相互关系

  目前签订的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项目经理还应注意当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时,专用条款的解释顺序优先。

  三、重点关注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

  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进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何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最好明确约定绝对工期,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的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会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情况,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四、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易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糙,不利于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五、总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和相互关系

  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但实践中仍常发生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分包方不接受总包方监督或发包方直接向总承包的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六、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因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造成合同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避免职责和权限的重叠,避免合同履约过程中多头管理和互相推诿的情况发生,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七、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最新工程合伙协议范本

  工程行业,因为成本比较高,所以很多时候,都需要合伙,合伙都需要签订合伙协议,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工程合伙协议的书写,那最新工程合伙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工程合伙债务纠纷如何处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工程合伙协议范本

  1、甲方;身份证号;手机;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2、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有限公司电缆产业园厂房工程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中所称;本项工程;是指甲方以乙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二、工程合伙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1、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其第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如未使用的,应当参照约定之。以拖欠1000万工程款 以日万分之三计息,年息可达百万,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可以有力弥补承包商损失。对利息支付标准和付息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7和18条。另外,滞纳金与利息的性质不同,可以另行约定欠款滞纳金。

  2、及时主张权利

  施工管理,素有;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之说。索赔是合同履行中,当发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错误造成损失时,承包人要求对方赔偿的请求。索赔成功后,工程款可以追加,故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发包人送交完整结算资料,请求结算。欠款形成后,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防丧失胜诉权。

  3、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三种情形之一致使无法施工的,承包人经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当发包人屡屡失信时,双方已不具备合作基础,承包人应当果断解除合同。承包人解除合同源于发包人严重违约行为,故可依据《合同法》97、107、113条和《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损失。

  4、理性运用《合同法》286条

  根据《合同法》286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经催告后,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法律赋予承包人的又一利剑,其效力还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及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可有力保护承包人。但其局限性亦令人望而却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工程项目,如国家机关办公楼、图书馆、博物馆、机场码头等公用建筑无疑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项目,而政府工程是最大拖欠者;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工程价款优先权不得对抗买受人,但是消费者大都采取按揭方式付款购房,当工程竣工后能够行使优先受偿权之时,房款已全 部付清;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但是发包人拖延决算或决算时限过长将超出行使权利的期限。

  5、运用政府、舆论和民工力量

  有政府介入和领导关注,解决工程欠款已经屡见不鲜,这是及时、有效且简便的清欠方法,承包人应当设法利用;另外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失信发包人通告当地政府,由政府处罚和曝光。舆论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无冕之王,将拖欠事实见于报端、亮于荧屏,可以引起广泛关注,可有力推动清欠工作。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当代中国,民工集体静坐、上访、示威不失为方便快捷之策,但是必须防止事态恶化。

  6、利用多种途径收回欠款

  建设工程周期长投资大,提起诉讼耗事耗力且结果难卜,故协商调解是解决纠纷之上策,不仅能够及时收回欠款,还能为再次合作奠定基础。承包人可以不主张 对方承担违约为代价换取及时清偿欠款;可接受发包人的经营产品、生产投资、库存材料、有价证券、到期债权等实现债权;还可以通过债务重组、债务转让、债权贴现等方式收回欠款。

  7、聘请法律顾问

  工程款往往与合同漏洞、质量纠纷、签证索赔、违约密切相关,聘请专业律师不失为高明之举。专业律师可以审查合同条款、评估合同风险;可以为企业决策出谋划策、为员工法治培训;可以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及时解决纠纷;可以指导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行使合同解除权;可以及时收集证据,为调解诉讼奠定基础。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最新工程合伙协议范本;的相关知识,合伙协议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因此合伙详细点可以减少一些纠纷的发生。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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