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林智敏

1357094690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专利审查完后直接授权吗 专利许可使用备案流程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1年9月15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宋,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专利审查完后直接授权吗

专利审查完后直接授权吗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发明专利要通过初步审查后,可以对专利进行授权,而发明专利需要通过实质审查才能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

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实施专利强制许可:

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请求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根据规定提出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只能在专利权被授予满3年后方可提出。

2、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该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请求给予实施前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前一专利权人也可以请求给予实施后一专利的强制许可。

3、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请求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当然,《专利法》对强制许可作出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强制许可首先要有具备实施专利条件的单位的申请,申请单位需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无权允许他人利用,并应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只适用于发明创造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对外观设计专利不实行强制许可。

专利许可使用备案流程是什么

专利许可使用备案流程是什么

依据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生效后,应该在生效三个月办理备案登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第七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第八条;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联系电话:13570946906

全国服务热线

1357094690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