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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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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具体规定 什么是专利转让

添加时间:2021年9月30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宋,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具体规定

  近年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知识产权成为一种新兴的现代化产物,也是比较容易受到侵犯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具体规定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具体规定

  1、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

  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

  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

  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2、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3、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1、智力成果是客体。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没有物质形态,算是一种精神产物。这是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债权、人身权等民事权利的主要特征。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权等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

  2、专有性。即独占享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他人不得侵犯。从本质上讲,垄断性也可以说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征。

  3、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特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一国知识产权如果要获得他国的法律保护,必须依照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者互惠原则办理。

  4、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具有法定保护期,超出该保护期后,知识产权权利消灭,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可以自由使用。但是商标权的期限届满后可通过续展延长保护期;少数知识产权没有时间限制,如商业秘密。

  三、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该解释中,针对日益活跃的信息网络,专门就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界定。该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具体规定的内容,由此可知,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刑事法律来对网络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但对于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方式是有明确规定的。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什么是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方法

很多发明人获得了专利权以后就开始宣传自己的专利。在媒体或网上发布专利技术有利于专利推广,尤其是能吸引那些正在找项目的企业人。但是,我们的专利即使不在媒体上宣传,一样会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就考虑到发明人的利益,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是向全世界公开的,每个发明人的专利公开后都会被相关企业检索到,只要我们的技术到位,并且专利文件撰写严密,自然会有人上门联系。但是,初次申请专利的发明朋友要注意,几乎每个发明人的专利授权后都会收到大量来信,即使那些毫无价值的专利也一样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我们要学会分析,不能盲目乐观,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发明难而实施更难”这只是表面现象,只要我们仔细分析那些转让不出去的专利就会明白深层次的原因。企业人对感兴趣的专利是先研究而后汲取营养并努力突破其技术,必要时还要组织高手联合攻关,实在没办法了才会和专利权人联系,绝对不会轻易购买他人的专利。遗憾的是,我们所看到的大部分专利都有明显缺陷,有些专利权人还不知道自己专利存在明显缺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四处转让,最后结局可想而知。一般来说,企业人对发明人的专利缺陷不会直言相告,更不会轻易说那些既得罪人又不给自己余地的话,他们拒绝发明人的专利时往往措辞委婉,很多发明人遭拒绝后还蒙在鼓里。

企业人会买哪些专利呢能压制竞争对手的专利是最受欢迎的,还有就是市场前景好的专利。但是,能够转让给大企业的专利必须有一个较宽保护范围,并且技术方案具体而完整,实施例支持力度大,权利要求准确无误。要说明的是,搞这类发明有相当的难度,专利申请文件更是难写,一般的人很难写出这样的专利申请文件。

为了快速获得经济利益和抓住有利时机,发明人可以在拿《专利授理通知书》后就行动。虽然,发明创造的保护日是从申请日算起的。但是,发明人一定要注意技术保密,发明创造没有公开之前他人有先用权。如果权利人和企业人谈专利转让时,应当签订保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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