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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域名服务机构予以注销的情形
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外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规定的。
CN域名和中文域名争议行政程序进行的条件
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为使行政争议解决程序获得成功,投诉人必须证明以上三种情形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