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林智敏

1357094690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仿造专利证书属于假冒专利权吗 怎样确定产品侵权纠纷案件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林智敏,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仿造专利证书属于假冒专利权吗

一、仿造专利证书属于假冒专利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仿造专利权证书是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

《专利权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销售第项所述产品;

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二、假冒专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不仅需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允许和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以鼓励发明创造,维护专利权和国家的利益,而且侵权行为不断发生,也需要法律保护专利权人和国家的专利权益。因此,对于假冒专利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打击是必要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单位已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享有专利的独占权和专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专利权人许可,除法律规定以外,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年龄且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而仍故意实施该行为。对于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犯罪的动机则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获取荣誉,有的为了损坏他人名誉等等,但无论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通过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法律所规定的仿造专利权证书是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话是要负一定的刑事的。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怎样确定产品侵权纠纷案件

1.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其中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3.海事海损纠纷:

海损事故赔偿纠纷: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海难救助费用纠纷: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共同海损纠纷: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

4.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著作权侵权纠纷: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上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专利侵权纠纷: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法院有管辖权。

商标侵权纠纷: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前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联系电话:13570946906

全国服务热线

1357094690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