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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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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抵押融资与项目融资

添加时间:2018年4月5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融资计划
一旦建立了项目融资公司,就必须“策划”项目的融资计划。融资计划的设计过程必须考虑到其中的风险以及各种将来可能涉及的金融、会计和税务规则;考虑对各团体以及对项目有兴趣的不同企业享有追索权的可能性;还必须考虑其他类似的因素。融资计划一般由专门的金融顾问来设计——通常是投资银行或商业银行。他们必须拥有必要的技术专长、交际能力、成绩记录和创新的思维方式,以帮助将多个高度复杂的融资单位捏在一起,每个单位也许都有各自的一个或多个特点。

在与主办方财务部门职员紧密合作的情况下,投资顾问必须密切注意世界范围的潜在资金来源,把握排除风险和达成目标的机会,识别项目风险,帮助作出决策支持,处理偶发事件和外汇交易,以及其他相关事宜。顾问的主要任务是使主办方成本和风险最小化,并且设法使潜在贷方和投资方乐意出资。个体贷方,包括主办国当地的银行和第三国较小的银行,接受交易的时机各自不同。融资计划的诱人“之窗”开启的时间是很短暂的。主办方可寻找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金融顾问,通过他们来帮助安排官方出口信贷,确定进口国家资本市场的法律和税务问题,以及与诸多发展机构的合作事宜。

融资构成
项目融资的主要构成因项目的不同而各有差别,但通常每个项目都会有多个资金来源,包括短期和长期债务。当项目结束后,中期贷方往往会替代短期贷方。偿还计划可以相当灵活,包括不同情况下某种债务业务的自动重新设定(例如延期和成本超支)。这就使得主办方从容制定出其他业务的融资策略而无需为未预期到的项目的资金需求过分操心。为了使项目拥有最佳的融资计划,必须利用起所有可以想象到的资金来源。

主 办方贷款是项目融资公司的主办方老板所提供的预付款。该项贷款会体现在主办方的资产负债表上,以冲淡资产负债表之外的项目融资意图。这个目的同样也可通过主办方拥有有限股权投资的附属财务公司来达到。这种附属财务公司可以通过自己的账户出租或者借贷,而无需变更母公司的财务状况。这使其获得了更强的融资能力。

供应商信用由生产商予以确认,这些生产商能够以有竞争力的条款提供所需的设备,而且生产商所在的政府还大力推广此类设备的出口。特别是资金密集型的能源项目,其大部分的资本支出与机械装置设备相关——钻井平台、钢管、拉铲索道、泵、引擎及压缩机、通讯设备等等。通过出口信贷机构(ecas)为贷方提供的特许项目,其中包括那些有效期长、利率低于市场水平以及有吸引力的保险担保。而最有利的(受到资助的)供应商信用证付款方式——除了是政府出口信贷机构,还有是得益于政府信贷补贴和担保的,由银行所提供的融资方式。

这样的贷款对商业银行来说是有利可图的,如果能够得到一份出口信贷计划的担保,银行还可以为同样的项目提供利率优惠的相关贷款。除了低于市场水平的固定利率和更长的有效期带来的利益,此类信贷有时和政府补助、混合信贷以及类似于外国为项目所在国提供援助的形式联系在一起。因此项目融资的构成往往利用供应商国家之间的激烈出口竞争。项目主办方和顾问们会接触许多潜在的供应商的信贷来源,以此来保证工程服务的设备得到最佳的融资条件。

大型项目依据总成本中资本设备及符合供应商信贷的服务所占百分比的不同而有明显的变动。如果资本设备和建筑服务是由项目所在国的厂商提供,供应商信贷融资的前景自然就不被看好。

客户信贷也是一种吸引人的融资来源,特别是当项目是为特定的买主(例如电力公用事业、钢铁公司、商行或政府采购机构)提供原材料或能源而设计时。例如,美国的公用事业公司有时用预付款来资助能源的勘探与开发;德国和日本的私人钢材买家一直愿意提供直接融资,或帮助从政府获得支持。个别公司、贸易公司和矿产行会都会以将来资源产出作为抵押,以获得大量贷款,藉此保证他们可以得到可靠的供货。

主办方亦可为此目的而使用预付款的方式——实际上,项目融资公司的贷款将在生产线运转以后以货运的方式来偿付。客户信贷的缺乏——可能是因为财务上的限制或者在价格上没有达成一致——有时可用向项目所在国国内资源贷款的方法来部分抵消,以此提醒其他未来的贷款者注意项目的重要性。

保险公司、退休基金和债券是许多国家传统的长期融资来源,也是项目融资计划的理想资金来源,因为大型投资项目的酝酿期通常相当长。由于这些非银行机构相对稳定,又有可预测的现金流,所以,融资者可以通过这些机构得到比商业银行更长期限的贷款。不过,保险公司和退休基金通常会收取相当高的利率,并需要有非常严格的偿还计划或担保。这便要求当地政府提供辅助担保,否则他们会完全打消参与的念头。投资者只对传统的政府和公司债券有投资兴趣会限制国际债券市场成为项目融资资金来源渠道,直到市场开始运作并进入良性轨道为止。 租赁融资是另一个潜在的项目融资来源,它在法律、税务和会计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优势。正如先前所讨论过的,租赁公司(可能是银行所有的)具有在项目中使用到的移动设备的所有权,公司因税务原因提出折旧,并且将设备租借给了项目运营商,反之项目运营商可能因税务原因把租赁费用当作一项支出。租赁公司也可将税务收益的一部分以低端设备租赁的形式转移到运营商身上。而出租方经常可以凭借相对有利的利率,将设备抵押,并以长期租赁的方式为设备融资。

商业银行贷款通常是项目融资计划的主要部分,这通常是一项中短期业务,并且根据浮动利率定价。银行贷款通常在项目早期关键性的前几年实施,而且长久以来对主办方和第三方担保者享有追索权。如果对方能提供适当的担保,而且可以满意地解决潜在现金流来源的合法要求问题,它们也可以接受无追索权的产品支付的方式。银行贷款经常以银团的方式进行,这意味着必须说服许多银行相信项目和贷款切实可行。成功的银行融资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是依靠贷方制定的贷款和偿还条款是否“合适相配”。对于许多项目来说,融资需求可以扩展到超越传统银行借贷条款,有时这种形式的融资只局限于建筑或者初期运行阶段的短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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