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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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安置房买卖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19年8月6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宋,南昌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集体安置房买卖

  是可以购买的!但是必须同时具备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才能进行购买。


  其次,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之上建造的,上市流通就必须要得到政府的批准。不同地方有着不一样的规定,这个还要了解清楚你所在地方的规定。


  虽然可以购买,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一些矛盾,小地已经帮你整理好啦,以下问题要注意!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

  1、因合同效力和产权区分而引发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属登记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具备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因此,安置房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即便签订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其产权也没有发生变化。


  2、一房多卖。在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期间房价上涨,卖方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将其进行多次出卖。这时,买方也难以获得安置房的所有权。


  3、共有因素引发的问题。一些情况下,安置房的所有权不只在一个人,还有其他人,对安置房享有所有权的其他人称为;共有人;。共有人可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以该安置房未经其书面同意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政策因素引发的问题。如前所述,安置房分为上述两种。第一种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进行上市交易,因此在期限范围之内交易的此类商品房也存在法律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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