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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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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判定发明专利被侵权 专利产品和别人的专利产品一样侵权吗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15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宋,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怎样判定发明专利被侵权

怎样判定发明专利被侵权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该规定是指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当然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其基本相同的功能,从而达到其基本相同的效果,同时要求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不需要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是人民法院依据前面所说的手段,依据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的内容,确定其原告所提起诉讼的产品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断定方法。人民法院运用等同原则判定诉讼产品是否侵权有以下几种方式:

产品部件的简单移位或者方法步骤顺序的简单变换后,如果该产品或者该方法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认为两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与产生的专利技术基本相同,则基本可认定该产品侵权;

等同替换。是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某个技术特征,在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中也存在一个对应的技术特征,这两个技术特征在产品或者方法中所起的作用或者效果基本相同,并且在所属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一般都知道这两个技术特征能够相互替换,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诉讼产品侵权;

分解或者合并技术特征。分解,是把被诉讼侵权产品或者方法的两个技术特征代替被侵权产品的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某一项技术特征;合并,是把被诉讼侵权产品或者方法的一个技术特征代替被侵权产品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某两项技术特征,如果通过合并或者分解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实现专利技术的积极效果,人民法院可认定为等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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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产品和别人的专利产品一样侵权吗

专利产品和别人的专利产品一样算侵权吗

两个专利权人各自享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这两项新型专利权相同或者等同,后申请的新型专利属于重复授权。以生产、销售等方式实施后申请的新型专利,构成对先申请的新型专利权的侵犯。

专利侵权怎么维权

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专利权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专利权,因此,最好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因为中国的专利律师熟悉中国的法律,又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分析的,因此,其法律意见比较客观公正,可以作为决策时的参考。

然后,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

因为,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中国专利局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审,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审,只进行形式审查。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发明专利,对其专利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以不进行分析,只要检查一下年费是否缴纳,专利是否有效即可。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必须认真进行专利三性分析。只有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专利性,确实是有效权利的前提下,才宜对专利侵权者采取行动。否则,一旦对方向中国专利局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就会因缺乏专利性而被宣告无效。

最后,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索要赔偿和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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