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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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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判 定 专 利 侵权 专利侵权判定的四大原则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30日 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ncjjjfls.com/

 宋,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 何 判 定 专 利 侵权

在当今世界市场上,技术竞争是经济活动的重要方面,而技术竞争的直接表现形式中,专利纠纷又占据多数。随着专利竞争的愈演愈烈,专利侵权诉讼也在日益增多。而如何判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则是专利侵权诉讼胜诉与否的前提。 根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当今世界市场上,技术竞争是经济活动的重要方面,而技术竞争的直接表现形式中,专利纠纷又占据多数。随着专利竞争的愈演愈烈,专利侵权诉讼也在日益增多。而如何判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则是专利侵权诉讼胜诉与否的前提。

  根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可见专利侵权判定分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

  判定原则

  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字面侵权

  又称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即如果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上位概念侵权

  当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的是上位概念特征,而被控侵权物采用的是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时,则被控侵权物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特征数量侵权

  如被控侵权物在利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仍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此时,不考虑被控侵权物的技术效果与专利技术是否相同。

  从属专利侵权

  被控侵权物对在先专利技术而言是改进的技术方案,并且获得了专利权,则属于从属专利又称依存专利。未经在先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从属专利也覆盖了在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的概念:是指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侵权行为发生时通过阅读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等同原则的;等同;,是指具体技术特征在功能、作用上的等同,而不是侵权产品与专利两个技术方案的整体等同。故被控侵权产品该三个技术特征的结合与专利权利要求必要技术特征;弹性罩边; 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了基本相同的效果,应认定是等同的。

  适用等同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对于开拓性的重大发明专利,确定等同保护的范围可以适当放宽;对于组合性发明或者选择发明,确定等同保护的范围可以适当从严。

  对于故意省略专利权利要求中个别必要技术特征,使其技术方案成为在性能和效果上均不如专利技术方案优越的变劣技术方案,而且这一变劣技术方案明显是由于省略该必要技术特征造成的,应当适用等同原则,认定构成侵犯专利权。

  3、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是对等同原则的一种限制,是指在专利申请和专利侵权审判过程中,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该一致,专利权人不能够为了获得专利,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对权利要求做出狭义的或者较窄的解释,而在以后的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为了使被控侵权物能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又对权利要求做出广义的、较宽的解释。对于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已经承诺、认可或放弃的内容,专利权人在以后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不能反悔。

  适用禁止反悔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当等同原则与禁止反悔原则在适用上发生冲突时,即专利权人主张适用等同原则认定侵权,被控侵权人主张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判定自己不构成侵权时,应当优先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的内容必须是已经记载在专利文档中的内容,包括从递交专利申请到授予专利这个过程中,专利申请人与专利局之间所有的来往文件、信函。

  禁止反悔的内容必须是对专利权的授予或者维持产生了实质性作用的内容。

  人民法院不应主动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因为如果当事人不主张该权利人在专利申请中放弃否则承诺了某项权利,法院不知也不应主动调查。

  专利侵权的抗辩

  1、专利无效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专利无效是最常见、最简易的一种侵权抗辩,一旦专利被认定无效,侵权的基础不复存在,侵权也无从谈起了。

  2、公知技术

  公知技术是指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公知技术,任何人均可以不受限制地无偿使用。公知技术抗辩是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物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专利技术方案等同的情况下,如果被告答辩并提供证据,证明被控侵权物与一项已有技术等同,则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原告的专利权。

  在适用自由公知技术原则时应注意的问题:

  用已有技术进行侵权抗辩时,该已有技术应当是一项在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单独的技术方案,或者该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为是已有技术的显而易见的简单组合成的技术方案。

  法院适用自由公知技术抗辩原则只能就是否构成侵权做出判定,不能对专利是否有效做出结论。

  公知技术抗辩仅适用于等同专利侵权,不适用于相同专利侵权。当专利技术方案、被控侵权物与被引证的公知技术方案三者明显相同时,被告不得依已有技术进行抗辩,而可以向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3、重复授权

  侵权物具有专利权且先于原告专利权的,根据专利法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应当依法保护申请在先的专利。

  注:如果原告专利权先于侵权专利的,则适用上面的全面覆盖原则判断是否侵权。

  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是指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包括产品类别相同或相类似和产品设计相同或相近似,两者缺一不可。

   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的界定

  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应当参考外观设计分类表,并考虑商品销售的情况。所述的外观设计分类表是指《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那么二者就是同类产品。

在当今世界市场上,技术竞争是经济活动的重要方面,而技术竞争的直接表现形式中,专利纠纷又占据多数。随着专利竞争的愈演愈烈,专利侵权诉讼也在日益增多。而如何判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则是专利侵权诉讼胜诉与否的前提。 根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

  具体判断基准是将外观设计专利与侵权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分别相同或相近似。

  判断方法是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进行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显著差别,应考虑以下几点:

  1、使用时容易看到部位的设计相对于不容易看到或者看不到部位的设计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显著的影响。

  2、当产品上某些设计被证明是该类产品公认的惯常设计时,则其余设计的变化通常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显著的影响。

  3、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情况下,若区别点仅在于局部的细微变化,则其对整体视觉效果不足以产生显著影响。

  4、具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大小、材料、内部构造及性能对整体的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的影响

专利侵权判定的四大原则

  专利侵权的判定与合同违约的认定不一样,其判定难度相比较大,达到什么程度构成侵权是我们一直关注的难点。我国的专利侵权判定很大程度借鉴了美国的鉴定方法,从而形成了具体的判定方法和原则。那么现在就让来告诉大家在专利侵权判定过程中所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吧

  专利侵权判定通常使用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多余制定原则、禁止反悔原则这四个原则,接下来让我们更深层次地了解吧。

  一、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法侵权成立,那么其将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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